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於5月2日受理第11屆立法委員花蓮縣選舉區傅崐萁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全程由監察小組委員在場監察,經初步清點數為32766人,確定的連署人數應以實際清點查對結果為準。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之罷免應於4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花蓮縣選委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由該會依選罷法等相關法令查對同時將名冊影本函請13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待彙整查對結果將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
針對連署人名冊保管及依法查對期間,花蓮縣選委會日前已將查對連署人名冊注意事項函知各戶政事務所,包括連署人名冊影本要有獨立空間及門禁管制,不可放在公共區域讓洽公民眾看見,應有專人保管、不可攜出戶所、非查對人員不可接觸名冊影本、連署人名冊不可為法定用途外之利用,亦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掃描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更不可將連署人名冊攜出戶政事務所等管制措施,花蓮縣警察局於受理清點及查對期間將加強安全維護及巡守花蓮縣選委會及各戶政事務所,妥慎保管連署人名冊。
另外,地方選委會受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辦理立法委員罷免各項工作,並請各查對人員務必嚴守行政中立,依法依規辦理查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