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房屋稅2.0上路,今年首度開徵,如果我有三間房子,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個別設籍,能享房屋稅自住稅率嗎?
今年房屋稅2.0若想適用自住稅率1.2%,必須同時符合3要件:
1.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含)以內
3.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地方政府所訂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再降至1%(全國單一自住)。
房產達人「賣厝阿明」舉例,夫妻名下已有2戶房產,又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購買1戶自住,只要合計不超過3戶,且都有「實際居住」,這麼一來3戶皆適用自住稅率;但如果全家持有超過3戶,就必須按非自住稅率2%~4.8%課徵。
財政部表示,有關自住房屋設立戶籍要件,只要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即可,詳細可洽戶政機關詢問。另考量新制實施首年,放寬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到114年6月2日。
財政部提醒,如果你的房屋符合其他自住條件,但因還沒戶籍登記導致不是適用自住稅率1.2%或1%,可在今年6月2日前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將重新發單改按自住稅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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