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爾夫球場滯洪池施工. 圖/工務局
南部最大聲/記者 鄭司文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6日進入澄清湖高爾夫球場施作滯洪池,引發會員自救會批評市府藉行政手段強行點交土地、迴避司法程序,形同違法自力救濟。對此,高市府工務局8日嚴正駁斥,指控相關團體歪曲事實、掩護非法無照營運,強調進場是依法履行管理責任、保障市民公共利益,絕不寬貸任何不法占用市有土地的行為。
市府表示,該高爾夫球場長期未落實水保,在113年數起颱風豪雨,週邊確實出現坡面逕流集中、排水壓力飽和等危急情況。業者在山坡地經營球場,未依法設置水保設施,市府多次要求改善水保,業者皆不理會,造成坡地開發未設保全設施之高風險狀態。今汛期已屆,市府基於公共安全,在緊鄰10號球道的10號水池及練習場等,施作容量達3.7萬噸兩座滯洪池。
對於自救會棄市民公共安全不顧,市府嚴厲譴責除依水保法開罰,並蒐證移送法辦。基於公共安全,市府進場施工係合法行使主管機關職責。
市府工務局表示,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原向市府租用約60公頃市有土地,83年取得政府核發的高爾夫球場開放許可證後,將球場營運業務委託人民團體「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執行,雙方具委任關係,依民法規定受任人應遵從委任人的指示辦理相關事務,不得自行其是。但財團法人已於113年11月30日來函市府表示,放棄管理並以現況返還先前租用的60公頃土地,同時命令員工不可違法營業,亦於114年1月14日具狀向法院自承其自113年11月30日起不再使用、管理球場土地,並已返還土地予市府。因此,市府與財團法人間就球場租約爭議已告終結,土地所有權與使用管理權依法回歸市府,已無任何爭議空間。
然而市府發現,曾經受託之人民團體在未經市府及財團法人同意下,過去五個月無照並持續經營球場,違反前委任人指示,悍然無視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的管理權限,此行為明顯違法,並惡意誤導大眾、混淆法律與行政事實,意圖癱瘓市府正常施政。對於自救會員無理要求市府應循訴訟途徑解決返還土地及樹木產權等民事糾紛云云,市府強調,市府的租約簽訂對象為財團法人,並非該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已於去年11月30日表示按現況返還土地予市府,土地使用權利已歸於市府,並無爭議。自救會如果對其財產歸屬有所主張,屬於其與財團法人之私權爭執,與市府無涉。自救會欲借冗長之民事訴訟程序,遂行其竊佔市有土地並牟取商業利益,實為圖利己身、竊佔市民財產,其不法意圖昭然若揭。
工務局重申,市府身為土地所有權人,有絕對之權利可以自由管理及處分該土地,包括這次進場施工滯洪池,確保公共安全,以及未來開放民眾作為公園使用等。市府將陸續開放該地為市民公園使用,還地於民,拒絕不法。市府嚴正譴責特定團體過去五個月來利用公有土地無照經營,呼籲自救會停止所有違法行為,否則市府必依法究責,捍衛市民權益。
至於球場會員證及桿娣工作權部分,勞工局前已召開員工權益說明會並監督業者履行雇主責任,維護受僱員工舊制退休金、資遣費、工資(含應休未休)、加班費等相關權益,並主動了解受僱員工及桿弟後續就業或職訓意願,列冊管控。市府對有就業意願勞工,已協力媒合就業;對有職訓意願之勞工,則推薦適當班期供選擇參訓。至會員證部分,市府也督促人民團體負起消費者保護責任,向消保中心協處。
高爾夫球場澄清湖大公園 圖/工務局
自救會的訴求:
(1)俱樂部使用依環境部公告允許使用於環境的農藥,濃度用量都在法令規定內,依專家指示指導用藥。
(2)高雄市政府有關單行法規,水源保護區內的農業、園藝業是可以使用農藥,那性質類似而現狀滿園綠地、蓊鬱樹林的球場,可不可以用藥?
(3)113年恰逢百年罕見颱風及豪雨,就被歸責“未做好水土保持”。試問:從50年起至113年止,高雄市政府何曾發文函表示球場未做好水土保持?
(4)市府現施作滯洪池土地位置(原練習場),是高雄球場週邊最高處,要滯哪裡的洪水?是功能所需,還是藉口?
自救會已經決定明(9)日到台北凱道,自救會強調:高雄沒處說,我們就到凱達格蘭大道說、我們來台北說~~高雄市長不聽,我們說給賴總統、全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