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首購、小資族買房經常第一步頭期款卡關,就有女網友表示,與男友論及婚嫁,未來會居住在男友家人給他的老屋。但現階段她要先付租金以及花百萬元整修,引發網友們熱議。
該名女網友在Dcard上發問,與男友準備結婚,預計婚後住在男友家人名下的老屋。因自己對居住品質有一定要求,所以規劃與男友各負擔100-150萬進行翻修,男友表示父母曾說老屋會讓他繼承,現在裝修的話,房子就會屬於他。不過現階段房子還未過戶,她需支付租金給男友家人,因此想詢問網友看法,會願意花錢幫忙翻修嗎?

文章吸引眾多網友回應,「你們兩個都瘋了,花錢裝修不屬於自己房子幹嘛」、「要付房租還要付錢幫他裝潢,甚至你們都還沒結婚,風險都你在擔,爽是他家在爽」、「真的有過戶到妳男友名下再說吧,既然都要付房租,去外面租不用付裝潢費不香嗎?」、「等你裝潢完,把錢都花光了。你公公婆婆就搬進來跟你一起住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名字,你能說不要?」、「妳確定他真的會繼承到嗎?拜託!別戀愛腦啊!」、「傻子才花錢幫男友家裝修,分手什麼都拿不回來而且還要付房租,不如直接租外面,況且300萬應該夠付頭期款了」。
網友也認為,即使自己想裝修都會等到婚後、房子過戶再進行,「如果是稍微花一點錢塗油漆,舖地板,10萬以下就還好,有些租屋族也會經過房東同意後自己小裝修,不過你們這價格已經是大裝修了,根本佔便宜」、「我會在兩人已婚,而且房子過戶給老公,兩人對婚姻財務分配有整體共識後,才會付這種大筆金額,現在想住舒適,寧願在外租屋」。
依據民法第1017條,一般以「法定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也就是說婚前取得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且民法第1030-1條亦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即便在婚後取得,也都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此外還有一種常見案例,先交屋再登記結婚,可道律師事務所陳庭琪律師指出,這樣同屬於「婚前財產」,不作為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標的。但如果婚前買房有貸款,你用「婚後的財產」去清償這「婚前房貸」,那麼這個清償的額度就會視為婚後財產,要列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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