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針對網路流傳「壽豐鄉溪口濕地有人假民宿真飯店、違法開發」的檢舉貼文,花蓮縣政府今(6/23)日經查證後,特此說明:
建設處長鄧子榆說明,經初步查詢,本案基地位於壽豐鄉山嶺段,經確認並不在內政部國家級濕地「花蓮溪口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範圍內,用地屬於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依建築法規申請並已合法取得建築執照,亦完成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經初步查詢,目前整體開發流程均依法規辦理。
地政處副處長林輝雄說明,有關用地編定部分,經調閱個案資料,申請人依據內政部106年5月公告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法》及103年12月增訂《製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訂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九點相關規定,以及提供內政部環境敏感地區60項查詢資料,其位於沿海自然保護區尚未納入其他法令保護區、核定計畫或未有補償措施前之土地,故依規得依第一次編定時使用現況編定。且個案民國74年以前即為「建」地目,地政處依法更正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
縣府補充,有關汙水排放部分,本案目前工程由環保局依逕流廢水削減計劃管制中,申請人於基地內設置專用污水處理設施,如未來營運每日達20CMD水量,需申請許可證始得排放。
鄧處長進一步表示,有關外界質疑申請人以「假民宿、真飯店」規模規避環評一事,經調閱個案申請資料,規劃為地上四層,1至3樓為餐廳,4樓為住宿空間,建照申請用途明確載明為「餐廳及住宿使用」,未超過《民宿管理辦法》 15間以下及樓地板面積之規定。他強調,對於民眾擔心是否有違法使用或規避監管等疑慮,無論是建設處對於後續使用執照的核發程序,還是其他業務單位對於未來業者實際運用情形,皆會依法嚴格把關,確保所有開發與使用行為均符合建築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敬請鄉親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