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灣詐騙猖獗,「地面師」一條龍詐騙手法中,「地政士」經常成為關鍵角色之一。地政士全聯會理事長鄭子賢表示,其實只要修正抑或重新函釋「土地法37條之1第3項、地政士法第49條和第50條」規定,就能大幅阻絕不動產詐騙之可能,籲請內政部盡速修法或重新函釋,還台灣人民一個朗朗乾坤。
根據內政部102年12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2564號令,「一般民眾在同一登記機關,都能幫任何人辦理過戶,僅限制一年內在同一登記機關不超過2件,又或者ㄧ輩子同一登記機關不超過5件」,近年詐騙集團鑽此法條漏洞,造成詐騙事件頻傳。

鄭子賢指出,由於「非地政士也可以辦理過戶登記」,詐團進而勾結金主、不肖地政士、當鋪、律師等,甚至在房產抵押時,直接同時辦理「預告登記」或「信託登記」,只要還不出錢,房屋等於就任由詐團宰割。
他表示,「土地法37條之1第3項、地政士法第49和第50條」進行修正或重新函釋,限縮民眾自行辦理登記權限後,即可大幅降低詐騙情事,當然若可以做到100%必須地政士辦理,更可阻斷99%詐騙,因為多數地政士都愛惜羽毛也懂法,一旦牽涉到具名一事,即使有少數不肖地政士圖謀不軌,正常邏輯也會打退堂鼓。
不過,他也指出,在台灣民主國家下,政府要限縮民眾完全不可自行辦理登記,也難免會有過於不通人情的爭議,所以建議折衷之法,「應限縮其權限,除了降低非地政士可辦理件數外,雙方非二親等關係,亦不得互為代理辦理過戶,即使免地政士就可辦理,也至少要有熟悉的地政士協助把關。」
目前公會已積極籌辦網站,未來將提供民眾便民管道,透過網站可輕鬆連結查詢各縣市合格地政士、優良地政士等資訊,並規劃「爭議專區」,定期公布出現重大糾紛的地政士,將法院判決公諸於眾,若有不肖地政士,民眾也可在網站上隨時掌握相關資料,讓地政士們更加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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