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居住於東里村的潘姓鄉民於7月初參加活動時,因高齡年長不幸跌倒,導致頭部外傷及骨折,雖經醫療搶救,仍不幸離世。富里鄉公所接獲消息後,第一時間啟動鄉民團體意外保險理賠程序並迅速將案件送交保險公司。
富里鄉公所自去(113)年起,為全鄉鄉親投保團體意外保險,今年(114)年也順利完成續保作業,確保鄉親權益持續受保障。鄉親無需額外提出投保申請,即享有保障,最高理賠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此金額為本縣各鄉鎮中最高。凡於保險期間內,設籍富里鄉且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體功能喪失或不幸身亡者,皆可向鄉公所提出理賠申請,即使身在外地的富里鄉親亦適用本保險。
鄉長江東成表示:鄉民意外團險在全體代表的支持下順利促成,意外雖然無法預知但鄉公所會持續為鄉親提供最實質的保障,確保在意外緊急時刻有即時及實質的幫助。我們也提醒鄉親,日常生活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意外發生,祝福大家闔家平安順遂。鄉民若有疑問,可向富里鄉各村辦公處或電鄉公所社會課林小姐 03-883-1111 分機151洽詢,相關資訊連結:https://www.fuli.gov.tw/News_Content.aspx?n=1470&s=14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