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火警 人員緊急疏散 圖/編輯中心
南部最大聲/記者 黃英 屏東報導
去年10月3日,屏東東港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造成9人死亡、多人受傷。屏東地檢署今(6)日偵結此案,對該院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予以緩起訴處分,引發外界議論。
檢方:4人坦承犯行、已和解 緩起訴附帶高額賠償
檢方調查指出,火災起因於醫院違法增建動力中心,且未依規定申報,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其中,水電設備士操作不當,使電線短路起火,加上違建空橋使濃煙竄入安全梯,釀成重大傷亡。
涉案4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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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榮譽院長):涉《建築法》等罪,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執行20次偏鄉義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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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威菘(總務長):緩起訴1年,支付500萬元,履行40小時公益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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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水電設備士:支付6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及80小時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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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工安檢查員:支付80萬元,提供20次防火管理無償授課。
檢方表示,4人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拆除違建,加上醫院長期服務屏南地區,故予以緩起訴。
蘇清泉回應:將強化醫療服務
蘇清泉透過聲明表示,感謝檢方與縣府協助,並承諾依處分要求執行相關措施,未來將添購設備、增聘人力,提升醫院服務品質。
縣府批「緩起訴不符比例」 籲業主重視公安
屏東縣政府對此結果表達遺憾,指出安泰醫院違建率高達47.2%,動力中心更超建3,300%,質疑:「對比9條人命,緩起訴是否符合社會期待?」縣府強調,明揚大火案4個月內起訴,本案卻拖至10個月後才偵結,結果恐影響法律公信力,呼籲業主正視公共安全,避免悲劇重演。
社會輿論反應
此案引發各界關注,部分民眾認為緩起訴金額雖高,但相對於人命損失仍顯不足;也有聲音認為,醫院具公益性質,應給予改善機會。後續是否會有家屬或民間團體提出異議,仍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