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毓蘭/前立法委員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改判無罪,社會輿論再度沸騰。有人肯定判決結果,有人質疑法院見解,這些不同聲音,本就是民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判決出爐後的另一種現象,卻更值得社會嚴肅面對:承審法官迅速成為網路攻擊目標,個人資料與照片遭到散布,伴隨而來的是鋪天蓋地的羞辱與謾罵。
當公共討論從「判決理由是否周延」,轉向「法官是誰、背景如何」,甚至演變為肉搜與人身攻擊,這已不只是言論失序的問題,而是對司法制度本身的嚴重衝擊。
憲法保障審判獨立,並非抽象口號,而是一道防線,確保法官得以不受政治壓力與群眾情緒左右,依法律與證據作出裁判。然而,近年來在高度政治化的案件中,屢屢出現「判決不合我意,就對法官施壓」的現象。本案判決後,部分網路社群動員四處肉搜、謾罵承審法官,正是這種風氣的縮影,也讓審判獨立顯得岌岌可危。
必須強調的是,本案二審並非恣意翻案,而是依循長期以來的實務見解,認為民意代表助理費若確實用於公務,未作私人不法使用,即難以構成貪汙罪。社會大眾可以不認同這樣的法律解釋,也可以支持檢方持續依法救濟,但這一切,都應在制度內進行,而非將不滿情緒投射到法官個人身上。
令人憂心的是,這類針對法官的網路圍剿,正在製造無形的寒蟬效應。當司法官必須顧慮判決是否會引來人身攻擊、家庭隱私是否遭到曝光,審判是否還能真正做到「不問立場,只問法律」?如果法官的安全感與尊嚴無法受到保障,最終受害的,將不只是司法體系,而是每一位期待公平審判的人民。
挺司法獨立,並不意味著必須對所有判決照單全收。民主社會允許批評,也需要辯論,但理性批評與情緒霸凌之間,有一道不能跨越的界線。越過這條界線,不僅無助於真相的釐清,反而會讓司法淪為政治對抗與群眾動員的犧牲品。
司法不是任何陣營的工具,更不該在仇恨與恐嚇中運作。一個成熟的社會,應該能同時容納對判決的不同看法,也能共同守住一個最低共識:讓法官在不受威脅的環境下,安心審判。
因為當審判獨立被輿論壓力一點一滴侵蝕,流失的,不只是對某一判決的信任,而是整個社會賴以維繫的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