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參與都更危老要留意,房子信託給銀行,因應房屋稅2.0,可能房屋稅率會大躍進。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朋友公司做都更,最近提到銀行近期收到信託房子的稅單,以往自住委託人是繳交1.2%的房屋稅,但房屋稅2.0後,最新稅單有的稅率2.0%,有的甚至高達4.8%。
那麼稅捐處核發房屋稅單上的房屋稅率2.0%或4.8%,哪一個是正確的?陳碧源說,按照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與自用住宅自益信託規範,恐怕稅率都不是。

他提到,都市更新合建,通常都是自益信託,因此信託財產的房屋稅,縱使房屋稅單都是核發給受託銀行或者建經公司,由受託銀行或建經公司繳納,但是計算房屋稅率,還是要回到信託人也就是用地主戶本身的條件核算房屋稅率。
因此,只要自益信託符合2點即可申辦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第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第2、供本人(即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陳碧源解釋,如果信託財產的委託人地主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有1間房子,房屋稅就可能只要1.0%,如果是2戶到3戶或公益出租,就可能只要1.2%。如果出租就只能是1.5%~2.4%。如果其他住家用房屋才要依地主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家房屋數量核定稅率的2%~4.8%。
因此,建議信託財產的受託人、銀行、建經公司,應該善盡管理人責任,適時確認委託人地主戶的條件狀況,向稅捐單位反映或確認房屋稅率是否正確。如果委託人在辦理信託財產後忘了提出申辦適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的申請,也請受託人協助委託人地主去申辦自用住宅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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