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聖聰/銘傳大學廣電系系主任
高雄超商男童連續未結帳取物的事件,在社會上激起巨大漣漪。最初輿論集中在店員是否「過度處置」;但事件愈滾愈大,真正刺痛台灣社會的,其實是另一個更深的問題:當孩子明確犯錯,有些家長卻選擇拿起法律當盾牌,把兒少法變成「責任免除器」,讓自己站在受害者位置,而讓基層勞工扛下全部的社會指責。

孩子偷東西並不是社會不能理解的行為,但連續性行竊,已非單純的「一時衝動」。
監視器畫面與店家紀錄,都指向一個需要被正視的行為模式。然而,當母親第一時間的反應不是處理孩子的錯誤,而是指控店員「妨害自由」、「恐嚇」、「違反兒少法」,整起事件的價值定位便被瞬間扭曲:孩子犯錯的事實被壓低,店員的每一個動作被放大到失真。
台灣社會近年有一種危險的傾向:只要孩子受到任何形式的「不舒服」,不論前因後果,家長就能立即升級為「弱勢者」。
然而兒少保護法的立法精神,本來是為了阻止暴力虐待、遏止不當拘束,旨在守護真正無力求援的兒童,而非為任何行為都貼上一張「不能碰、不能說、不能要求負責」的護身符。當法律語言被濫用,它就不再是安全網,而變成逃避教養的遮羞布。
真正應被檢討的,是兒少法在這類事件中暴露出的模糊地帶。
首先,法律沒有明確界定「合理制止」的標準,導致基層店員常在壓力下瞬間做出判斷,卻面對無限的法律風險。其次,只要家長宣稱「孩子受驚嚇」,輿論立即倒向被害敘事,完全忽略孩子實際的行為內容。更讓人憂心的是,一旦家長以「保護孩子」的名義動用法律語彙,整個社會就開始忽視最原始的事實:孩子確實在偷東西。
在這場爭議中,真正弱勢的並不是那位大聲控訴的家長,而是每天拿基本薪資、獨自承受風險的店員。他們面臨三條同樣危險的路:不處理,會被罵縱容偷竊;處理,會被指控妨害自由;報警,又會被形容沒同理心。台灣要求店員「勇於制止」,卻在事後用道德審判把他們架在火上烤。這種全面性的結構不公,讓基層勞動者成為輿論戰的最大犧牲品。
如果社會持續把「孩子的感受」放在「行為對錯」之上,孩子便會學到最錯誤的教訓:不是不能偷,而是不能被抓;不是要負責,而是要會演受害者。這樣的扭曲價值,將伴隨他長大,腐蝕他面對世界的能力。而這次事件最令人心寒之處,也正是在此:孩子沒有被教育,卻被訓練成「如何從錯誤中逃脫」。
真正負責任的家長不會這樣做。
正常的反應應該是帶孩子回店家道歉、賠償損失、向孩子說明「為何錯了」。若認為店員有不當行為,也可以依法申訴,但前提不是替孩子漂白,而是承認行為本身的不對。唯有這樣,孩子才能真正理解「負責任」的意義,而不是在事件裡學會「推責任更有效」。
這起事件之所以震盪社會,是因為它不只是「男童偷零食」,而是向每一個成年人拋出靈魂質問:「你的孩子犯錯時,你是教他承擔,還是教他逃跑?你是教他面對後果,還是教他利用法律消滅後果?」如果我們允許家長用兒少法來逃避自身責任,那麼被摧毀的,不是超商的幾包零食,而是整個世代的價值底線。
兒少法不該成為大人的避難所,而應回到它真正的使命,保護那些真正無助、真正需要被看見的孩子。若每一個家長都把它當成「反擊外界」的武器,那麼法律會失去公信力,社會會失去判斷力,而孩子,最終會失去成為一個負責任公民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