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 /台中報導】
日前凌晨,臺中市警六分局永福派出所接獲江姓民眾(50年次)報案,稱自己停放在西屯區路邊停車格的自小客車不見了。江姓民眾與友人茶敘聊天後,準備返家時四處尋找愛車,怎料遍尋不著,焦急之下撥打報案電話尋求警方協助。

警員蘇原甲與邱文瑄迅速到場,仔細詢問江姓民眾停車位置及行程經過。江民表示,車鑰匙隨身攜帶,但因停車地點可能記錯,加上夜色昏暗,短時間內找不到愛車,讓他心慌意亂,員警聽聞後先細心安撫江民,建議他先冷靜下來,並提出陪同一起尋找愛車。

隨後,警方陪同江民沿國安一路、東大路及附近停車格逐一查看,並在不到十分鐘後,就在國安二路順利找到該車,車輛也乖乖停在停車格內,證實只是江民一時記錯停車位置。江民順利尋獲愛車後也鬆了一口氣,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稱「真是幸好有你們在,不然我可能一夜未眠」。
警方提醒,類似「找不到車」的小插曲其實很常發生,尤其在陌生地點停車或夜間視線不佳,。建議民眾停車後可用手機拍照或記下周邊地標,如招牌、路牌、店名等,幫助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