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行者/退休教育人員
依據媒體披露,美國對台灣產品的關稅擬降至 15%,且在特定條件下不再疊加。乍看之下,這一條件與日本、韓國相同,似乎展現出「平等對待」。然而,若進一步檢視交換條件,其實很難不令人質疑:這樣的談判結果,究竟是對等互惠,還是高度失衡的單向讓利?
除了先前傳出要求台積電加碼赴美、興建多座晶圓廠外,相關條件大致包括:
一、台灣半導體與科技業者須對美國進行至少 2,500 億美元的新直接投資。
二、台灣須提供至少 2,500 億美元的信用保證,協助台灣企業在美國投資,支持美國境內半導體供應鏈的建構與擴張。
三、美台合作「在美國境內」建立世界級科技園區,以美國作為新世代科技、先進製造與創新的全球中心,核心目標在於強化美國的產業結構。
四、台灣將協助美國投資台灣的半導體、人工智慧、防衛科技、資通訊與生技產業,擴大美國企業的市場進入與影響力,以「強化美國」在關鍵與新興產業的全球領導地位。
如果僅就「15% 不疊加關稅」而言,台灣確實與日、韓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但若從投資義務的規模與比例來看,台灣所承擔的負擔,顯然遠高於其他主要談判國。
以公開資料估算:
日本對美投資總額約 5,500 億美元,約占其 4.19 兆美元 GDP 的 13.1%
韓國對美投資約 3,500 億美元,約占其 1.79 兆美元 GDP 的 19.6%
台灣被要求的總投資與信用保證合計約 5,000 億美元,卻高達 0.8 兆美元 GDP 的 62.5%
換言之,台灣承擔的比例約為日本的 5 倍、韓國的 3 倍以上。
這並非「略為吃虧」,而是結構性、量級上的嚴重不對等。
若進一步以人口負擔計算:
日本:人均約 4,457 美元
韓國:人均約 6,720 美元
台灣:人均約 21,395 美元
台灣人民實質承擔的對美投資壓力,分別是日本的 4.8 倍、韓國的 3.2 倍。這樣的結果,實在難以合理解釋為「相同條件下的公平競爭」。

至於第三與第四項,更凸顯談判思維的根本問題:幾乎所有制度設計與產業布局,皆以「強化美國」為核心目標,卻難以看見相應保障台灣產業自主、技術留存、就業結構或長期競爭力的對等安排。所謂合作,更像是台灣資本、技術與市場空間,單向支撐美國產業升級。
國際談判本就不可能零成本,但「必要的讓步」與「結構性的犧牲」之間,存在本質差異。當投資比例、人口負擔、產業外移風險皆遠高於主要同盟國時,政府有責任清楚說明:台灣究竟換到了什麼?風險由誰承擔?長期利益是否仍掌握在台灣社會手中?
如果一項談判成果,只能證明台灣付出最多、承擔最大,卻難以指出等值回報,那麼人民的質疑並非「不愛台灣」,而是履行民主社會中最基本的監督義務。真正的親美或國際合作,應建立在清楚、對等、可承受的條件之上,而不是要求人民在資訊不透明與代價失衡的情況下,被動接受既成事實。
我們要問:
同樣 15% 關稅,為何台灣要付出數倍代價?
同樣 15% 關稅,真有顧及台灣人民的權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