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公路局提供)
汽車隔熱紙新制將於2月28日正式上路,交通部已將車窗與擋風玻璃隔熱紙透光率規範納入法制管理。新規定僅適用於當日起首次領牌的新車,未來若黏貼不合格隔熱紙,除須限期改善外,最重將面臨註銷牌照的處分。
交通部說明,過去不少車輛因前擋風玻璃與前側車窗透光率過低,導致駕駛視線受阻,增加行人事故風險。雖然相關指引自去年公布後,引發部分駕駛反彈,認為臺灣氣候炎熱,高透光隔熱紙難以兼顧隔熱效果,但主管機關仍以行人安全與道路安全為優先考量,決定將相關標準正式法制化。

(圖/ 公路局提供)
依規定,汽車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須達70%以上,前側車窗須達40%以上。公路局局長林福山指出,新制僅適用於2月28日以後首次申領牌照的新車,既有車輛不納入強制規範,但仍建議比照新標準選用合格產品。計程車與幼童專用車則須前擋70%以上,其餘車窗與後擋風玻璃40%以上,以確保行車與載客安全。
為落實制度,交通部自去年6月30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並採單品管理機制,要求隔熱紙產品須經認證並標示合格資訊。合格標識分為業者自行烙印與由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兩種,內容至少須包含廠牌、型號與可見光透過率,且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副駕駛座側)。

(圖/ 公路局提供)
因應新制,隔熱紙市場亦加速調整產品線。市場上如 GAMA隔熱紙、元宇宙隔熱紙、冰盾隔熱紙、3M、FSK 等品牌,皆已推出符合前擋70%、前側窗40%規範之系列產品,成為車主換貼與新車選配時的重要參考選項。業界普遍認為,兼顧透光與隔熱效能的技術將成為未來市場競爭關鍵。
依新規定,隔熱紙透光率將納入車輛檢驗項目,若經查驗不合格,監理機關將通知限期改善並安排覆驗。未依期限改善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處以罰鍰,最高可罰新臺幣1,800元;逾期一個月以上者吊扣牌照,逾期六個月以上則註銷牌照,不得再上路。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考量國內新車銷售模式,多由銷售端協助黏貼隔熱紙,公路局已與各大車商、經銷商與相關公會建立合作機制,未來將由銷售端同步宣導並協助民眾選用符合規範的隔熱紙產品,以從源頭降低違規風險。
美國隊長MYEV新聞 CaptainAmerica 美國隊長新聞
中華超傳媒
(文/ 黃俊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