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據調查,該集團先由徐嫌尋覓適合回填的隱密場址,並以堆置工程材料或免費施作水土保持工程為名,取得地主同意使用或租用土地。隨後向營建工地、砂石場收受營建廢土、廢棄物或污泥。原應經再利用機構或土石方資源分類場妥善處理,且依規定不得回填於農地。然而,業者還成立「園藝」公司將廢污泥包裝成園藝土方,以規避環保人員查緝。徐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掩埋廢棄物,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
(圖/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管理署提醒地主,近期廢土、營建廢棄物棄置案件頻傳,切勿輕信業者免費整地或土方回填的誘因,避免土地遭不法使用。如發現承租者有異常使用情形,應立即通報警政機關或環保單位,防止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
環境管理署表示,將持續與檢警機關及地方政府跨域合作,嚴格打擊環保犯罪,守護良好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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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黃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