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聖聰/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
民進黨李俊俋因為公務車載狗、美容、看牙等私人行程,最後請辭監察院祕書長,被解讀為「公器私用」與「廉政破產」。同一時間,立院副院長江啟臣的林姓主任,卻長期使用「副院長專屬公務車」深夜接送回新北、清晨跨縣市接送、代買伴手禮,把首長座車當成私人計程車,卻暫時停在「檢討、了解、有違規就改」這一層級。
從制度邏輯看,公務車是為了公務與職務需求設計,不是為任何行政人員提供便利,更不是主任的 24 小時私人專車。這兩個案例的共同點是:都在侵蝕公務與私務的界線,差別只在於:一個被逼到下台,另一個被包裝為「幕僚行為待檢討」。
■ 綠營被貼上「道德承諾」標籤
民進黨長年把「清廉、改革、反特權」當成核心訴求,因此只要涉及貪腐、特權、公器私用,媒體與在野陣營就會用「自我標榜」當放大鏡。在符號學與形象政治的視角裡,民進黨等於被框成一個承諾「高道德標準」的品牌,一旦出現公務車載狗、載親友,就會被詮釋為「背叛品牌承諾」,懲罰自然更重。
相對之下,國民黨長期被視為傳統權力政黨,選民與媒體對其貪腐、濫權的心理預期值反而較高,公務車被主任當成私人小黃,很多人只會覺得「也不意外」,道德震撼感較低。這就是政治溝通裡的「期望落差效應」:誰自己喊得越高,跌下來的時候就越痛。
■ 媒體的議題設定:誰是故事主角?
從議題設定理論來看,媒體決定「誰是主角、誰是背景」,間接決定輿論火力的方向。
李俊俋案,標題多半是「監院祕書長公務車載愛犬、接送親友惹議」「請辭獲准」,故事主角是「高位綠營官員」,焦點是「整個監察院的正當性」。江啟臣案,主詞卻常變成「林姓主任濫用座車」、「幕僚耍官威」,江啟臣只要說「請總務處了解、有違規會改進」,就可以站在「處理問題的人」的位置,而不是成為被追問政治責任的主體。這種敘事差異,讓同樣性質的公務車私用,呈現出的輕重完全不同:一個是「體制崩壞」、一個只是「幕僚不長眼」。
■ 框架理論下的「藍不痛、綠很痛」
再從框架理論(framing)看,媒體對藍綠事件會啟動不同解釋框架。李俊俋案,多被放進「執政傲慢」「權力使人腐化」的框架裡,被連結到更大的「民進黨是不是還有改革正當性」的國家敘事。
江啟臣與林主任案,目前主流框架是「幕僚耍官威」、「用車制度有模糊地帶」,焦點被壓在立院內部管理與個人操守,沒有上升到「國民黨特權文化」的高度。同一個「公務車私用」,放進不同框架,就產生不同道德重量:一個是體制問題,一個是個案插曲,自然就形成「藍不痛、綠很痛」的效果。

■ 被消音的勞權:駕駛也是受害者
更諷刺的是,這兩案其實都踩到勞動條件與疲勞駕駛的問題。
林主任要求司機深夜送回新北、清晨再跨縣市接送,實質上是把公家駕駛當成隨叫隨到的私人勞工,工作時間與出勤邏輯非常接近勞團長期批判的「過勞駕駛」情境。但在江啟臣案中,輿論主軸幾乎沒有落在駕駛的勞權,而是停在「主任有沒有耍官威」。李俊俋案,焦點則集中在貪污與特權象徵,駕駛的勞動處境同樣被放到次要位置。從傳播角度看,這反映出媒體更偏好「道德八卦」與「政黨攻防」,而不是較難說故事、卻更結構性的勞動議題。
■ 公務車是制度,不是顏色試紙
如果回到制度層面,其實應該有一條很單純的底線:公務車是為了公務與職務行程存在,不是任何政務官、立委或主任的私人交通福利。
李俊俋讓公務車變成載狗、載家人的工具,當然該負責;但江啟臣允許自己的主任長期把副院長座車當成兼職小黃,同樣踩過界,不可能只用「再犯就開除」交代。若社會對綠營要求「犯錯就下台」,對藍營只要求「檢討改進」,實際上是在鼓勵雙重標準。
這次公務車事件真正應該被省思的,是超越黨派的用車制度與公開紀錄,不能被政黨顏色與情緒框架蓋過去,讓「公帑運用」與「勞動條件」持續被犧牲在政治表演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