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指出,本次人事調整共計29位警務人員到任,涵蓋第三序列及第四序列重要職務。其中,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張文源升任;航空警察局督察長由警監陳清華調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由黃益三擔任;鐵路警察局督察長由張泰賓調任。此外,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亦完成調整,分別由周振安、賈立民、張明和、歐祖明、洪振順、唐嘉仁及張國哲接任。
第四序列職務方面,包括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警察局督察、專員及港警總隊副總隊長等多項人事調整。例如,高雄市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臺北市警察局督察王文生接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升任第二大隊大隊長;臺中市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臺南市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警察局督察。
此次中央警察機關修編與警職人事調整,除因應詐欺犯罪防制需求外,也強化了保安警察總隊各分隊領導與督導功能。警政署表示,所有調整人員均經評估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及職務歷練,確保人事安排符合組織運作效能與專業發展需求。
警政署強調,透過此次修編與職務升格,將進一步提升中央警察機關在刑事偵防、保安維護及警職管理上的整體效率,也為後續打擊詐欺犯罪、維護社會治安與提升警務專業能力奠定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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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黃俊憲)












